(圖:pexels攝影師:Pixabay)
瑩響力新聞—范振家(管理學博士)
在高雄的違法盜採現場,一名辛苦種田的阿婆衝出質問檢察長,控訴業者兩年多來天天凌晨開砂石車偷挖、偷埋,每天還有十多名小弟把風,真正幕後老闆卻始終逍遙法外。她憤怒抱怨,執法單位抓到的永遠是小咖,大尾的卻不見影子;報警多次卻毫無效果。這一幕,不只揭露基層民眾的絕望,也更凸顯警方「啞巴吃黃連」的無奈,警方並非主管機關,既無認定違法的專業權限,更無裁罰之力,卻要背負「查辦無力」的責任。
近期高雄連環爆發大樹區「和山光電」違法開發、美濃區「大峽谷」坑洞等事件,令人震怒。儘管警方今年已移送至少43件疑似盜採或濫倒案件,問題卻非但未受控制,反而愈演愈烈。這顯示癥結不在警方,而在主管機關的長期失能。諷刺的是,媒體卻多將矛頭指向「警方查處不力」,忽略真正握有專業與裁罰權限的單位長年失職。難道主管機關的眼睛,只看得見冷冰冰的報表,卻看不見滿目瘡痍的國土?
法律早有明文規範。《土石採取法》禁止未經許可採取土石,違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科罰金;《廢棄物清理法》對非法棄置者最重可判五年徒刑並科一億元罰金;《水土保持法》與《區域計畫法》也要求破壞山坡地、保護區者限期改善、恢復原狀。問題在於,這些規定看似嚴格,卻常因主管機關怠惰而淪為笑話。真正具備認定專業與裁罰權的,是經濟部、環境部、農業部及地方環保、工務與水保單位。然而現實卻是,警方移送案件,主管機關卻僅憑地主「表面回填」就結案。法律再嚴苛,若選擇裝睡,等同替業者開了一扇「合法盜採」的後門。
問題的關鍵早已清楚:主管機關失靈。若繼續讓警方一肩扛下民怨,卻不追問其他部門一再「結案式執法」,國土破壞只會惡化。必須從中央立法面向徹底檢討:
1. 加重刑責與罰則,引入「不法利得剝奪」機制,讓業者得不償失。
2. 追溯真實責任人,杜絕人頭承租,建立土地使用透明制度。
3. 落實實質監管,確保回填到位、防止重犯。
4. 跨機關即時聯動,避免層層通報坐失良機。
若中央與地方繼續裝睡,濫墾與盜採將不斷重演,警方再怎麼努力,也只會淪為「背黑鍋」的犧牲品。當環境被侵蝕殆盡,國土淪為財團提款機,主管機關卻在旁看戲,這樣的治理格局,難道不是最大的諷刺?
環境資源不是誰的私產,而是全民共有。行政院必須立即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修法,立法院也應加速立法程序,堵上罰則過低與人頭漏洞。輿論也應把究責焦點放回真正該負責的主管機關。否則,今天的「大峽谷」與「假回填」,明天就可能在全台各地重演。唯有正視問題、即刻行動,才能還給台灣乾淨的山林大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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